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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学院国资处
国有资产管理处是在原总务处的基础上经过整合新设立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能是:
1)负责对学院的动产、不动产进行管理,使其做到保值、增值;
2)负责学院教学设备、大宗物资的采购,并负责日常维修、维护及管理;
3)负责对学院后勤服务中心的服务质量进行检查、监督、评估,为学院的教学、行政工作提供全方位的服务和保障;
4)负责学院公费医疗工作,并加强对公费医疗改革的宣传;
5)根据学院发展制定基建总体规划,做好基建工程的立项、报批、设计、施工,并对工程质量、投资、工期、检查验收等工作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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