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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党委宣传部 时间:2023-06-12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学院监督体系,一刻不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学院党委于近日印发了《北京教育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工作规则》,按照市纪委市监委《关于推进市属高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成立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调小组,并于6月6日上午召开了第一次小组会。
会议由协调小组组长、纪委书记张润杰主持,纪检监察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人事处、财务资产处、审计处等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办公室主任陈寒墅对协调小组工作规则的文件内容进行了解读和说明;各成员单位分别结合工作实际汇报了各自职责领域监督检查工作情况,研究分析了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并提出工作意见建议。
张润杰同志重点强调了成立协调小组的重要意义,并就如何发挥好协调小组职责作用提出明确要求。他指出,成立协调小组,形成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目的在于真正形成监督合力,及时发现问题、防范和化解风险。各成员单位一方面要加强监督,同时也要对自身严格要求、争当表率,要能干事,也要能干成事,同时还要确保不出事。一是要聚焦政治监督首责,加强对学院党建、意识形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以上率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二是要坚持以专业、务实、高效、协同的工作作风,勇于刀刃向内查纠问题,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三是牢固树立大监督格局,真正做到懂业务、会监督,带头以大监督破题,为学院改革清障,努力干事创业、为师生服好务,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