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中央民族大学教育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保证人才培养质量,11月15日下午,我院与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在我院黄寺校区联合举办了兼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颁发证书仪式及导师培训会。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高兵院长、夏仕武副院长、江凤娟副院长、我院汤丰林副院长、党委学员工作部/教务处邹雪梅副处长、第二批兼职导师以及中央民族大学和我院教务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邹雪梅副处长主持。
首先,邹雪梅副处长介绍了中央民族大学与我院合作的背景,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来开展的主要合作。邹处长表示双方应当进一步加强沟通,明确职责,特别是兼职导师的职责,共同高质量完成培养任务。
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夏仕武副院长宣读了兼职导师名单。民大教育学院领导为兼职导师颁发了聘书。
中央民族大学教育学院高兵院长在讲话中指出,从去年12月签署战略合作协议以来,双方重点开展了教育硕士联合培养,分两批遴选了14位非常优秀的教师担任指导教师,并切实开展了多项具体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双方合作是优势互补的过程,各位兼职导师对中央民大硕士培养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双方将共同努力,为北京市基础教育和全国民族地区师资建设、为两校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北京教育学院汤丰林副院长首先祝贺各位兼职导师获得了新的角色,并且感谢中央民大为我院教师提供了高层次的、优质的平台,并希望为我院兼职导师做好导师工作开展专业的指导。汤院长对我院兼职导师提出了三方面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立足于学院事业发展和个人专业发展做好兼职导师工作;二是要把准规范,准确理解中央民大对硕士培养的要求和对硕士导师的要求,呈现出最好的水平;三是要力求实效,按照明确的目标培养学生,细化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颁发证书仪式后召开了第一次兼职教育硕士研究生导师培训。夏仕武副院长解读了教育硕士研究生人才培养方案、导师工作要求等文件。江凤娟副院长分享了自己担任硕士导师的工作经验和心得体会。互动交流环节,参会兼职导师各抒己见,就毕业论文选题、读书和研究方法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学术活动、推荐实习单位及实习指导等问题与民大领导进行了积极探讨,并对两院合作培养研究生的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建议。
此次会议非常及时和必要,颁发聘书环节增强了我院兼职导师的仪式感和责任感。联合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工作刚刚起步,会议进一步明确了导师的职责和要求,理顺了双方合作培训管理机制,双方通过分享各自特色和工作经验、取长补短,为共同促进两校未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教务处 周琰 撰稿/王耕 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