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8-04-09
根据《北京教育学院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京教院科发〔2017〕1号),学院分别组织了第一批学科创新平台申报的方案论证、立项论证和实施方案修改论证,经学院领导审定,确定以下四个学科创新平台正式立项:
序号 | 平台名称 | 所在部门 | 负责人 | 级别 |
1 | 中小学健康教育 | 数学与科学教育学院 | 胡玉华 | 一级 |
2 | 三位一体美育 | 体育与艺术学院 | 尚洪刚 | 一级 |
3 | 中学化学实验教育 | 数学与科学教育学院 | 王春 | 二级 |
4 |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 | 廖明华 | 二级 |
现就正式立项之后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工作的主要要求通知如下:
1. 由学院科研处向各二级学院和学科创新平台团队颁发北京教育学院第一批学科创新平台立项证书和立项通知书,请各平台负责人4月16-20日之间到科研处领取。学院不统一组织学科创新平台启动活动,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
2. 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启动之后的首要任务,请各平台负责人组织团队成员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针对平台建设子项目进行细致的文献综述,详细设计子项目具体实施方案,由二级学院自行组织专家论证会。论证后的子项目实施方案,同时报二级学院和科研处备案。
3. 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工作严格遵照《北京教育学院学科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办法》进行。请各平台负责人根据学科创新平台既定实施方案和子项目实施方案,扎实认真、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对平台建设各项工作进行日常过程管理;科研处负责平台建设过程质量监控、中期评估和最终绩效评估的组织与实施工作。
4. 请平台负责人按照经费额度(一级平台每年20-30万,二级平台每年10-15万)详细编制2018年学科创新平台执行预算,报二级学院院长审核。二级学院院长审核签字之后提交科研处和财务处审定,财务处审定合格后向二级学院拨付经费。平台负责人根据最后审定的执行预算从二级学院列支各项费用。
北京教育学院 科研处
2018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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