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8-03-26
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2018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精神,我院清明节放假期间的安排如下:
2018年4月5日(星期四)至4月7日(星期六)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教学安排开展教学活动,确保节日期间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各校区要切实做好节前安全排查及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希望大家响应政府号召,文明祭扫,注意安全,度过一个平安的节日假期。
党政办公室
2018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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