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7-11-02
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落实高校信息公开清单做好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2017〕41号)要求,做好2017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和发布工作,全面推进高校信息公开,不断提高教育透明度,现将有关公开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全面推进信息公开,按如下内容认真开展工作总结和数据统计分析,做好公开内容的梳理。
(一)概述(主要反映本学年度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包括制度机制建设情况、推动清单落实情况、开展宣教培训和考核评议情况等);
(二)主动公开情况(主要反映通过学院网站、院报院刊、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等形式主动向院内和社会公开信息的情况及相关统计数据,其中通过信息公开专栏公开事项的情况要逐项说明并附栏目链接,培训招生、财务等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信息要详细说明公开情况和特色做法);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主要反映学院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数量、分类及答复情况,依申请公开的收费、减免情况);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主要反映学院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的评价情况);
(五)因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六)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做法新举措、主要经验、问题和改进措施;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八)清单事项公开情况表(逐项列明公开事项的学院网站可查询的网址链接,若无相关事项,需作出说明)(详见附件)。
二、梳理报告应全面覆盖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内容丰富、结构条理、数据资料真实准确。报告中统计数据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三、梳理报告请于11月6日下班前将上一学年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发至党政办公室(宣传部)邮箱dzhb@bjie.ac.cn ,联系人:宋敏。
党政办公室(宣传部)
2017年11月2日
相关附件: 附件.doc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2024北京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 BEIJI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