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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教育学院办公用房调整意见的通知

供稿: 时间:2017-07-05

各部门:

根据《北京教育学院机构调整和基层党组织设置方案》(京教院党发〔20178号),参照中央纪委《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结合我院新一轮干部和全员聘任的实际情况,国资处在与各部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办公用房进行适当调整,经2017年第14次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具体意见如下:

一、调整原则

(一)依据标准,结合实际。

(二)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三)总量控制,内部调配。

(四)部门使用,学院统筹。

二、调整意见

(一)行政管理人员办公用房基本标准

正处级干部使用面积不超18平米,副处级干部使用面积不超过12平米,处级以下人员不超过9平米。

(二)二级学院办公用房配备办法

1.院长、副院长、专职书记按照处级干部标准配备,正高级参照。

2.其他人员原则上按照学院已公布的内设机构设置办公室,具体安排由各二级学院拿出调整方案,报国资处统筹协调,根据用房条件保障。

三、各校区办公室布局情况

(一)黄寺校区所属部门

党政办公室(宣传部)、组织部(统战部)、纪监审处、安全保卫处、离退休工作处、教务处、科研处、培训管理办公室(教师网络研修中心)、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财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国有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信息网络与新闻中心(图书馆)、教育管理与心理学院(校长学院)、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数学与科学教育学院、外语与国际教育学院、初等教育学院、基础教育人才研究院、北京市基础教育党建研究中心、工会,共22个单位。

(二)中轴路校区所属部门

信息科学与技术教育学院、北京市督学研修中心、北京教育丛书办公室(编辑部)、中小学管理杂志社、北京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北京教育学院交流培训中心(北京市成人教育培训中心),共6个单位。

(三)黄化门校区所属部门

体育与艺术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学院,共2个单位。

四、部分办公用房调整方案

1.将黄寺校区教学楼二层209房间收回,调给教育管理与心理学院使用。

2.将黄寺校区配楼一层105房间,调给数学与科学教育学院使用。

3.将黄寺校区北楼一层118房间收回,调给纪监审处作为谈话室。

4.将黄寺校区北楼三层302房间收回,与324房间一并调给培训管理办公室使用。

5.将黄寺校区北楼三层326房间收回,与320房间一并调给组织部(统战部)使用。

6.将黄寺校区北楼二层219房间调给党政办公室使用。

7.将黄寺校区北楼二层223房间调给组织部(统战部)使用。

8.将中轴路校区教学办公楼六层601602-603604605606613615房间调给信息科学与技术教育学院使用。

9.将中轴路校区教学办公楼六层607612房间调给北京市督学研修中心使用。

10.将中轴路校区教学办公楼三层314315316房间收回;将314房间调给中小学管理杂志书记使用(加一名工作人员);将315房间调给安全保卫处使用;将316房间调给后勤管理处使用。

11.将黄化门校区西楼一层2101房间调给安全保卫处作为中控室。

12.将黄化门校区西楼212房间、北楼一层食堂办公室及里间休息室,调给后勤管理处使用。

目前,部分校区还在修缮调整阶段,部分单位的办公用房调整为过渡性方案,在校区修缮调整结束后,由国资处统一协调安排。

 

 

 

附件1:北京教育学院部门办公用房情况一览表 

附件2:北京教育学院二级学院办公用房情况一览表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775

 

 


相关附件: 北京教育学院部门办公用房情况一览表.xlsx
相关附件: 北京教育学院二级学院办公用房情况一览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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