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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五一端午期间在全院开展 监督检查的通知

供稿: 时间:2017-04-28

                               京教院纪监发[2017]5

 

关于2017年五一端午期间在全院开展

   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党总支、各部门

2017年五一端午临近,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纠正“四风”工作成果,严防反弹回潮,按照市纪委市监委《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开展监督检查的通知》要求,市纪委市监委拟于五一端午期间针对“四风”新形式新动向,特别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全面开展监督检查,学院纪委根据要求,在全院适时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74月底及“五一”、端午两节期间。

二、检查范围

重点对全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实施意见的情况,是否存在“四风”问题及其它违规违纪行为开展监督检查。

三、检查内容

针对“五一”、端午两个节点,严查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以各种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请客送礼;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和购物卡;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重点是隐形变异问题,如:在单位食堂、郊区农家乐公款吃喝情况、利用京东网、当当网等电子商务平台进行公款消费的情况;公车封存情况,是否有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及其它违规违纪行为。

四、检查方式

学院各总支、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自查,积极发现问题线索,并及时报送学院纪委。为落实此项工作,学院成立“两节”专项监督检查组不定时进行抽查。

检查组将对五一端午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工作情况,采取明察暗访、个别谈话、随机抽查、接受举报等方法进行检查。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运用“四种形态”,进一步加大对问题线索的执纪问责力度,层层传导压力。坚持问题导向,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的问题,一律严肃查处,一律公开通报曝光。

五、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强化内部管理。

各党总支、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广泛宣传纪律要求,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教职工自觉遵章守纪,做到令行禁止。强化内部管理。努力把“四风”反弹和隐形变异的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通过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强化责任追究,加大问责力度。

学院纪委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切实加强五一端午期间四风问题的监督执纪,履行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对以下3种情况:(1)各总支、各部门自查工作落实不到位,未能及时上报问题线索的;(2)对各总支、各部门存在的严重问题,不能及时发现,被学院或市检查组发现查处的;(3)对发现的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影响的,学院纪委将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进行责任追究。

举报电话:010-82089120

举报电子邮箱:jjsbj@sohu.com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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