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7-01-09
各部门:
为了做好2017年寒假期间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放寒假时间:
2017年1月21日(星期六)至2月17日(星期五)放寒假,共4周。管理人员、非教学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2月18日(星期六)上班,教师2月20日(星期一)返校。
二、寒假期间黄寺校区相关部门办公时间(当日上午8:30至下午16:30):
学院办公室工作日安排值班性办公。
财务处、人事处、图书馆:1月24日、2月14日。
三、为配合市委巡视组做好巡视工作,处级及以上干部原则上不得离京(春节假期除外)。学院办公室及巡视组联络部门安排人员配合巡视工作。
处级干部离京3天(含)以上须到组宣部请假、备案;部门负责人离京须到组宣部请假、备案;教职工离京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教职工出国(境)须到人事处按学院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四、2月17日上午9:00召开党委会。
五、2017年寒期中层干部会时间:2月18~19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寒假期间各校区(黄寺、黄化门、文兴街校区)食堂1月21~22日及2月16~17日正常营业。1月23日~2月15日暂停营业,校区值班人员负责本校区值班人员午餐的订餐服务。(订餐电话4008800400,请于每天10点30之前拨打电话订餐;订餐格式:我是北京教育学院____校区,订20元标准餐___份,地址是___,电话____,订餐人____;收餐后在送餐单上签字即可。)
七、工作要求:
1.学院办公室负责寒假期间学院各方面工作的统筹、协调。各校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保本部门寒假期间各方面工作的安全和稳定。值班人员应按照值班要求准时到岗,履行职责,做好值班记录,保持通信畅通,不得空岗缺岗。
2.各校区于1月10日前将《值班安排表》报学院办公室备案。各部门要认真执行《北京教育学院安全稳定(应急)工作方案、预案》,各部门处级领导干部手机要24小时开通,保证信息畅通。
3.各部门要按照与学院、安全保卫处分别签订的“五种”责任书中的内容,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做好寒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各部门特别要强化信息报送,加强流动人员和编外人员管理,及时发现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化解各种不稳定因素,防止火灾、恐怖、治安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确保寒假校园安全稳定。各校区、各部门寒期中如有活动,需提前将活动时间地点人员等报学院安保处备案。
4.负责供水、供电、供气等关键岗位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安排每天24小时值班,以保证各项设施的安全。同时,总务处负责做好有关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5.认真执行领导带班和值班制度,加强假期值班检查,确保联络畅通。发生重大突发事件要按照“边处理、边汇报;先口头、再书面”的程序立即报告,严防信息迟报、漏报、瞒报事件发生。各校区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如遇极端天气,请按相关预案处置,如遇紧急险情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和学院领导。
6.安全保卫处做好学院安全、稳定工作。放假前,组织一次全院范围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不留死角,责任到人。
学院办公室
2017年1月9日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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