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科研负责人:
请按照通知中的要求自愿填写本部门的专家信息采集表和汇总表,并在2016年12月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联系电话:82089134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
专家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区、各高校、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
为适应“十三五”时期北京市教育科学研究事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要求,进一步提高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的科研质量和管理绩效,加强专家库建设的专业化和规范化,为北京市教育决策咨询研究、教育基础理论研究、教育教学实践研究提供重要的智力支持,根据《北京市“十三五”期间教育科学研究规划纲要》(京教策[2016]1号)、《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2016年5月16日修订)、《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工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面向贵单位开展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专家库专家信息的集中采集,请贵单位协助做好专家信息的采集和报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专家的基本条件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在相关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学术水平,或具有正处级以上行政职务并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管理经验;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作风严谨,客观公正,廉洁自律;
3、有时间和精力参加专家评审工作;
4、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二、推荐专家步骤
被推荐专家应满足以上条件,符合条件的专家应认真完整填写《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专家登记表》(附件1)中的相关内容,经受托管理机构审核,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统一报送。并由受托管理单位将专家信息统一汇总到《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专家采集汇总表》(附件2)中。
三、采集工作时间要求
受托管理机构请于2016年12月10日前完成本单位专家信息的报送工作,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专家登记表》(附件1)统一报送到我办(南礼士路头条三号北楼314),电子版《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专家采集汇总表》(附件2)发送到规划办的邮箱: jiaoyuguihuaban@163.com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