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6-11-08
各部门:
按照学院财务年度决算工作的要求,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各项经费的年度结算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财务处办理各项经费的对帐、结算,并办理相关报销手续。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院财务年度决算时间:2016年12月24日—2016年12月31日(此期间停止对外报销)。
二、按规定,学院2016年财政项目经费结余将于2016年11月25日被财政收回,请各部门尽快完成相应支出结算工作,按规定时间把握好支出进度。
三、基本经费报销时间及相关规定安排如下:
1、基本经费无论支票、现金、公务卡等支出必须在
2、公务卡刷卡期间为
3、决算期间停止对外报销期间发生的各项支出:
(1)2016年12月24日—31日发生的现金支出,请于2017年元月30日前报销完毕,过期作废。
(2)2016年12月23—12月31日发生的公务卡刷卡支出,请于2017年元月6日前报销完毕。
4、支票发放截止日期为:
5、各部门借支差旅费、备用金、待结算款及往来款项等请于
四、其他经费按以上2、3、4、5条办理执行。
财 务 处
2016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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