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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条件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供稿: 时间:2016-08-31

    根据《北京教育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晋升评审条件(试行)》(京教院人发【20164号)的规定,结合学院本年度工作实际,在坚持晋升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需具备的各项条件基础上,为鼓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实践指导一线教师,强化学科交叉与融合,加强学术平台建设,现就2016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学术条件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鼓励我院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础教育实践,与中小学一线教师开展合作研究。与中小学一线教师开展合作研究并作为第一作者联名发表学术论文的,可申请按独立作者对待。

二、鼓励学科交叉与融合。与他人开展合作研究并作为第一作者联名发表内容属于不同学科领域合作研究成果的学术论文,可申请按独立作者对待。

三、鼓励我院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在《北京教育学院学报》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凡在《北京教育学院学报》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每两篇折算为一篇核心期刊学术论文。

四、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人,需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说明材料,报人事处会同科研处审核认定。

                                          人事处

                                   2016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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