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促进学院信息化建设进程,提高教学质量,改善办学条件,学院申报专项设备购置资金更新教学及办公用笔记本电脑。根据市财政笔记本电脑最低使用年限的要求,此次更新范围为:2009年前配备笔记本电脑等的人员;各部门使用的部分公用笔记本电脑。
为确保更新及配备工作顺利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办理时间
2016年7月4日—7月13日(周六日除外)
二、办理地点
黄寺校区综合楼206房间(物资设备科)
三、办理程序
1. 国资处将更新人员名单发到各部门资产管理员邮箱,请各部门帮助通知相关人员前来办理手续,公用笔记本请各部门资产管理员负责办理手续。
2. 2009年前已配备笔记本电脑的人员,采取以旧换新的方式进行更新(请提前将原有电脑中的资料导出)。未交回旧笔记本电脑的人员暂缓更新。
3. 现场请听从工作人员安排,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检查笔记本电脑相关配件是否齐全(包括外置光驱、鼠标、电源、电池(1)、电脑包、各种软件和使用说明、公司售后联系卡)。
四、 请大家务必按时间要求来办理手续,特殊情况请向国资处说明。联系电话:82089131
感谢大家的配合!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