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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北京教育学院2016年度科研课题的通知

供稿: 时间:2016-05-10

各二级学院、部门(中心):

为进一步服务首都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需要,服务学院中心工作,在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编制了《北京教育学院2016年度科研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本部门教师、研究人员做好申报工作。

一、选题要求

1、北京教育学院2016年度课题分为重大课题、重点关注课题和一般课题三个类别。

2、重大课题和重点关注课题申请者需根据《课题指南》确定的研究方向,结合学院工作和本人研究专长选择具体研究题目。课题的研究内容应具有创新性、科学性和针对性,发挥院级课题示范引导作用。

3、一般课题的申请者可根据自己的研究兴趣和研究基础,自行设计课题名称和研究内容。

二、资助标准

重大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30万元,重点关注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5万元,一般课题最高资助额度为3万元。申请者须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参考资助标准,提出拟申请的资助额度,并进行合理的经费预算。实际资助经费额度以最终评审结果为准。

三、申报资格及要求

1、课题申报人(课题主持人)必须是我校正式在职教职工,具备一定研究能力并能保证按时完成研究工作。

2、正在承担北京教育学院院级在研课题负责人者不能申请本年度课题。

3、鼓励教职工以研究团队形式申报集体项目,支持和鼓励课题组成员跨院系联合进行课题申报。

4、课题主持人申报课题限1项。

5、本次课题申报采取匿名评审,课题申报人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课题申请表和课题论证活页,课题论证活页提供给专家评审时使用。为体现公平性,活页中不得出现课题负责人个人或部门的信息。

四、完成时限

1、一般课题要求在1年内完成;重点关注课题要求在2年内完成;重大课题要求在3年内完成。

2、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起计算,课题延期或相关变更须报请科研处批准备案。

五、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人按照通知的内容要求,填写《北京教育学院2016年度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2份(见附件,也可在学院校园网科研处网页下载)。

2、各二级学院应初步审阅申报书并在二级部门填写“认定条件保障”,于2016531日前将相关资料统一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到科研处邮箱。

3、科研处适时将教职工所申报课题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报学院审核批准后公布立项课题名单。

科研处邮箱地址:kych_9135@126.com

联系人:刘文娜  田彬彬 

联系电话:82089134  82089135

附件:
北京教育学院2016年度科研课题指南
 2016学院课题立项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16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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