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6-03-29
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的2016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精神,我院清明节放假期间的安排如下:
2016年4月4日(星期一,清明节)放假,与周末连休,4月5日(星期二)上班,教师返校。
请各二级学院按照教学安排开展教学活动,确保节日期间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各校区要切实做好节前安全排查及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希望大家响应政府号召,文明祭扫,过一个平安绿色的清明节。
学院办公室
2016年3月28日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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