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6-03-17
各有关部门:
随着学院事业的发展,学院拟建立“院外专家信息库”,根据《北京教育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京教院教发【2011】3号文件),院外专家指“学院正式选聘和二级学院、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工作需要聘请的,承担学历教育或继续教育的教学、指导、评估等任务,且不列入学院正式在职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包括荣誉教授、客座教授、兼职教授和兼课教师。”第一次上报人员应为原聘专家和近期工作需要增加的专家。请各部门、各项目根据文件要求聘用院外专家,在发放院外专家劳务费之前,需要向人事处报备院外专家基本信息,人事处汇总各部门的上报信息,形成我院的“院外专家信息库”。不在“院外专家信息库”的人员,不予发放院外专家劳务费。各部门也可随着工作任务的调整,随时补充院外专家信息。
请大家按照“外聘专家人员名册”中所列项目仔细填写,电子版发送到人事处的公邮rsc9140@126.com,同时报送一份纸质版到人事处。
谢谢大家对人事处工作的支持!
人事处
2016年3月11日
人事处草拟了一份请求专家配合完善信息的短信,如果觉得可行,大家可以借用。请大家妥善地做好此项工作,共同建立起“院外专家信息库”。
老师: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院工作的支持!我院拟将您列入我院“院外专家库”,希望得到您长期的合作与指导。现请您配合提交和完善一些基本信息,以便我们更好地开展工作。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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