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5-11-17
北京教育学院开展
“平安单位”创建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二级学院、学院直属单位及法人实体:
根据《北京教育学院 “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方案》(北教院党发〔2015〕6号)的要求,为确保学院“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的质量和效果,高标准迎接上级检查组检查验收,学院计划在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组织“平安单位”创建自查自评工作,具体工作方案及工作安排详见附件。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办公室
2015年11月17日
附件1: 北京教育学院“平安单位”创建自查自评工作方案.docx
附件2: 北京教育学院“平安单位”创建自查自评工作安排.docx
附件3: 北京教育学院“平安单位”创建自查自评审阅重点材料条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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