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北京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组通【2015】20号)及《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15〕15号)通知要求,学院现启动处级以下人员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为配合专项审核工作的开展,请各部门组织本部门除局级及处级以外人员填写《个人情况登记表》,并请对照《个人情况登记表》的“填表说明”,逐项逐栏进行认真填写,表内空间不足可以附页。
请各部门于11月25日前将《个人情况登记表》纸质版交于黄寺校区北楼人事处办公室322房间何国秀老师。
填写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咨询人事处档案室袁梅莲老师,电话82089247。
人事处
2015年11月6日
相关附件: 1个人情况登记表(本人填写).xlsx
相关附件: 2个人情况登记表填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