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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拨2015年党员活动费的通知

供稿: 时间:2015-06-30

       京教院组宣发[2015]5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加强对学院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鼓励和支持各党总支、党支部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党员教育管理,创造性地开展“三型”组织建设,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学院党委决定将全年的党员活动费划拨给各基层党组织,以确保对基层党建工作的经费投入。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中组发[2008]3号)文件精神,按照财务制度和我院财务工作要求,现就划拨的党员活动费的使用做出几点说明。

一、党员活动经费划拨标准

(一)在职在岗党员活动费按200//人标准划拨,其中50//人由党总支统一安排使用;

(二)离退休党员活动费按100//人标准划拨,其中50//人由离退休党总支统一安排使用;

(三)人才交流中心党员活动费全年一次性划拨100//人划拨,其中50//人由党总支统一安排使用;

(四)党员活动费按照各党总支6月份在编党员人数核拨。

二、党员活动经费使用说明

党员活动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和办法如下:

(一)培训党员

1.党员培训资料费。党总支或党支部用于编辑、打印、复印、购买党员教育培训资料的费用。

2.党员培训专家讲课费。党总支或党支部聘请院外专家开展党员培训,其讲课费参照《北京市市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京财预〔2014148号附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3.党员外出参观培训餐费。党总支或党支部组织党员外出参观培训时间为半天的,原则上不解决就餐问题;如果全天参观培训的,午餐费按照每人20元标准执行。

4.党员外出参观培训租车费。党总支或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体外出培训需要租车的,需在政府采购定点租车公司租车,凭租车合同、租车费用发票及政府采购结算明细报销。

5.观看影剧。党总支或党支部组织党员集体观看具有教育意义的影剧,用公务卡或支票支付影剧票费用,凭影剧票、发票以及公务卡刷卡小票报销;购买影、剧卡或影、剧券不予报销。

6.参观景点的门票,不予报销。

(二)订阅或购买教育资料

1.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

党总支或党支部为党员集体订阅党报、党刊或购买学习资料,用支票或公务卡支付,凭发票公务卡刷卡小票和订阅或购买资料明细报销。

2.各类书卡,不予报销。

(三)表彰先进

1.党委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奖金,主要用于补充党总支和党支部党员教育培训活动经费的不足,使用办法见本说明一、二、四。

2.购买奖品,不予报销。

(四)慰问生活困难的党员

党总支或党支部开展党员慰问活动,特殊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助,原则上慰问生活困难的党员的费用不高于当年划拨的党员活动费的1/5

(五)党员活动要制定活动方案并报批

各党总支、党支部开展党员活动,需制定活动方案。活动方案一般包括活动主题、目的、内容、时间、地点、人数、预算费用等事项。党总支书记或党支部书记签字后,再报组织宣传部审核签字。

 

附件:2015年党员活动费划拨明细表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组织宣传部

2015630  

 



附件:

2015年党员活动费划拨明细表

 

党总支名称

党员人数

党总支活动费(单位:元)

备注

 
 

机关党总支

113

22400

含人才2

 

黄寺第一党总支

32

6400

 

 

黄寺第二党总支

43

8600

 

 

文兴街校区党总支

45

9000

 

 

中轴路校区党总支

48

9600

 

 

黄化门校区党总支

39

7800

 

 

离退休党总支

349

35500

在职6名;

离退休343

 

合计

669

99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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