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结合我院工作特点和2015年院内常规培训招生及教学安排尚未完成的实际,经学院研究决定,在2015年教学工作量第一次统计完成前,先行发放过渡期绩效工资,过渡期预计为本年第一季度。具体发放办法如下:
一、专任教师
1.在2015年年初具体工作量尚无法精确统计的情况下,过渡期间暂以专任教师2014年个人实际工作量为依据,继续按照《北京教育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试行)》(京教院人发【2014】3号,简称《办法》)的规定发放过渡期绩效工资。考虑2015年工作实际,2014年工作量为400-449课时的教师,过渡期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按照450-500课时的岗位津贴档次发放。2014年工作量少于400课时的,过渡期发放的相应岗位津贴不变。
2. 为保证教师的权益,2014年工作量为450-500课时的教师,过渡期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不变,同时按照调整后的标准课时费领取超工作量津贴。
3. 2014年工作量超过500课时的教师,过渡期绩效工资中超工作量津贴按照《办法》的相关规定继续发放。但为减少过渡期过后可能带来的“多退”数量较大的问题,超工作量240课时以上的,都暂按照240课时发放超工作量津贴。
4.职务兼职津贴继续发放。任务兼职津贴暂不发放。
二、实验中心人员
根据《北京教育学院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办法》(京教院教发【2014】 号)的规定,实验中心教师比照专任教师400-449课时档次发放过渡期绩效工资中的岗位津贴部分。
三、其他岗位人员
继续按照《办法》的规定发放绩效工资。
行政岗位兼课津贴和实验中心教师兼课津贴暂不发放。
以上为过渡期绩效津贴的发放办法。待2015年教学工作量统计完成后,再根据每个人的实际发放岗位津贴和任务兼职津贴。
预计1月份的工资将于本周内发放。如大家对过渡期绩效工资发放存有疑问,可向学院人事处咨询。电话:82089261。
衷心感谢全院教职工对学院工作的理解和配合。
祝全院教职工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人事处 教务处 财务处
2015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