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室、二级学院及中心:
按照学院财务年度决算的要求,请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认真组织各项经费的年度结算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财务处办理各项经费的对帐、结算,并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财务年度决算时间为:2014年12月24日—2014年12月31日(此期间停止对外报销)。
二、因2014年财政经费将于2014年12月31日被收回,请各部门尽快完成相应支出结算工作,按规定时间把握好时间进度。
1、基本经费、项目经费无论支票、现金、公务卡等支出必须在2014年12月23日前报销完毕,过期作废。2014年12月24日—31日相关支出纳入2015年基本经费预算,其中公务卡支出请于2015年元月5日前报销完毕,现金支出请于元月30日前报销完毕,过期作废。
2、支票发放截止日期为:2014年12月16日。请务必于2014年12月23日前返回发票,到财务处办理完相关报销手续。
3、直接支付(正常专项)项目请各部门于2014年12月12日前办理完成相关支付手续,并务必在2014年12月23日前完成相关报销手续。
4、各部门借支差旅费、备用金、待结算款及往来款项等请于2014年12月23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归还手续。
三、其他经费按以上1、2、4条办理执行。
财 务 处
201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