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4-07-11
各部门:
现就2014年我院专业技术职务分级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非教学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未取得相应岗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学院以转正定级方式直接认定并享受所聘岗位相应工资待遇的人员,不参与本次专业技术职务晋级。
2、本轮转岗人员,未取得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人员,不参与本次专业技术职务晋级。
3、取得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满3年的,原则上不参与本次专业技术职务晋级。
人事处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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