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4-07-08
根据《北京教育学院关于教职工申请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指导意见》京教院人发[2013]2号、《北京教育学院教师关于深入基础教育实践实施意见(试行)》京教院人发[2013]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4年我院专业学术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⒈申报教师(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⒉申报其他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二、要求及时间安排
⒈2014年7月8日,学院人事处发布通知,布置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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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部门请于9月5日(周五)下班前将申报人个人申报材料、推荐排序及工作报告提交人事处。为确保全院此项工作按时进行,逾期未报的人事处将不予受理。
三、表格发放
申报不同类别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请填写相应的申报表。以下文件及表格可从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机构动态”中下载,也可到人事处领取(暑假期间,人事处每周二安排值班)。
⒈ 高等学校教师职务申报表(教师)
⒉ 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实验、教管及其他系列)
注:提交⒈或⒉表格,请用A3纸逐页正反面打印装订成册。
⒊ 专家鉴定意见表(A4纸,双面打印)
⒋ 专家鉴定委托函
⒌ 教学情况、科研成果登记表
⒍《关于北京教育学院2014年专业学术评议工作填表及报送材料的要求》
⒎ 《2014年专业学术评议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目录》
⒏ 《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师职务高级评委会学科评议组简表》
9. 北京教育学院教师深入实践鉴定表
10.2014年部门提交附加职称材料目录
注:
1.申报人员请按照《关于北京教育学院2014年专业学术评议工作填表及报送材料的要求》填报。
2.人事处将根据学院整体工作安排,安排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答辩时间(注:参加社会化评审的副高以上人员也须参加院内答辩),并通知有关人员。
人事处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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