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4-07-08
各二级学院:
根据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试行办法》(京人发〔2005〕103号)及《北京教育学院2011年教职工岗位聘任实施办法》(京教院党发〔2011〕8号)、《北京教育学院薪酬分配实施办法(修订)》(京教院人发〔2011〕2号)的文件精神,特定于2014年9月对2011年5月-2014年4月聘为教学研究岗位的教师进行考核。请相关人员对照文件,从教学工作、科研工作、管理工作三方面提供相应证明材料。著作只须提供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复印著作封面、目录及版权页。请各部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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