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4-06-12
各部门:
2014年5月全员岗位聘任基本结束,根据《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京教院人发[2014]3号)文件精神,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人事处按照2014年5月全院教职工所聘岗位调整了2014年6月教职工的工资。
其中:1、所有人员按新聘岗位调整工资。
2、根据教务处提供的《北京教育学院2014学年学历、继续教育工作量统计汇总表》《2014学年2013两个新疆项目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量统计汇总表》、《2014年全年继续教育常规培训项目管理人员兼职统计表》、《2013年新疆双语骨干教师培训项目兼职统计表》,人事处按教师2014年全年计划工作量计发教师岗位津贴、业绩津贴及项目兼职津贴。
3、行政人员和实验中心人员兼课的课时费未发放。
请各部门领导协助传达。
谢谢各部门对人事处工作的支持,祝大家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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