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各位教职工:
教职工岗位聘任工作已告一段落,现根据《北京教育学院2014年教职工岗位聘任实施办法》(京教院党发【2014】5号)的规定,就教职工岗位交接事宜布置如下:
一、根据《教职工岗位聘任说明书》的要求和部门负责人的安排,还在原岗位工作的教职工请继续做好现在工作,聘任到新岗位的教职工请做好交接工作。各部门负责人需要参加科级岗位人员交接工作,各二级学院负责人需要参加系主任岗位人员交接工作。
二、教职工的资产交接程序按照国资处、学院办公室于2014年04月16日发布的《关于聘任中做好资产交接工作的通知》(京教院国发【2014】1号)文件执行。
三、教职工岗位交接的时间为2014年6月3日至6月6日,最迟于6月9日到新岗位工作。
人事处
201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