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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5月工资发放情况说明

供稿: 时间:2014-05-21

 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京教院人发[2014]3号)文件精神,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按照20145月全院教职工所在岗位调整了教职工的工资,并于520发至个人账户。因现正处于全员岗位聘任期间和新的绩效工资试行期间,5月份为过渡期。现对5月份工资情况做如下说明:

一、学院绩效工资分配办法中规定的绩效工资,不包括国拨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这部分工资不变。

二、专任教师岗位的5月份岗位津贴暂按课时300-349区间计发,即按标准岗位津贴的85%发放,6月份开始按照学院《教学工作量计算与管理办法》和《绩效工资分配实施办法》的规定,根据个人工作量情况执行相应岗位津贴。项目兼职津贴仅为目前上报教务处的常规培训兼职,无其他类别的项目(国培、援培、委培及市级培训专项等)兼职。

三、专任教师1-4月工资因受2013年各类培训专项经费执行时间要求的限制,进行了集中发放,故5月份发放的绩效工资不能与1-4月进行简单比较。

四、根据学院文件规定,考虑教师工作实际,专任教师从1月份开始调整相关绩效工资。专任教师以外的人员从5月份开始执行新的绩效工资,兼课课时费暂未发放。

感谢各部门和全院教职工对教务处、人事处和财务处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如对工资有疑问的,请向教务处、人事处和财务处咨询。

 

 

教务处   人事处  财务处

201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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