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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推荐北京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供稿: 时间:2014-05-05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3周年,充分展示北京高校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良好形象,激励北京高校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在深化高等教育改革、加快推进首都高等教育事业科学发展中奋发进取、建功立业,按照市委教育工委下发的《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北京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京教工201418号)的文件精神和工作部署,院党委决定在我院开展评选推荐北京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活动,并向上级申报。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通过活动来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推先进、学先进、创先进,以更加优异的成绩向党的生日献礼。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和范围

每个党总支评选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1个、优秀共产党员1、优秀党务工作者1人。

党的关系隶属于我院的基层党总支、党支部可以参评先进基层党组织;党的关系隶属于我院的正式党员可以参评优秀共产党员;党的关系隶属于我院党委职能部门干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组织员可以参评优秀党务工作者。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注意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的一线岗位倾斜。院级领导干部不作为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推荐对象。

二、评选标准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高质量完成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进本单位事业发展成效明显;全面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和制度建设,积极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党组织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领导班子团结务实、作风正,党员队伍素质优良、形象好,党组织在师生中威信高。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学院教职工和学员学习的榜样;党员意识强,在本职岗位上、深化教育改革的各项任务和重大活动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明显;宗旨意识强,密切联系群众,真心服务群众,得到群众广泛认可。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在符合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基础上,热爱党务工作,钻研党建业务,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累计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

三、评选方法步骤

1.组织动员(2014428日)

学院党委下发通知,部署评选推荐工作。各党总支、党支部按照要求,积极发动、层层动员,确保党员群众的参与率和推选活动的覆盖面达到100%

2.基层推选(2014428-59日)

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自下而上地层层做好推荐工作,逐级上报推荐结果。各党支部要召开吸收群众参加的党支部扩大会议,按照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标准,提出推荐对象上报所属党总支。59日前,各党总支召开党总支委员会会议,根据多数党支部或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推荐对象各1个,上报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514日前,学院党委将从推荐对象中研究提名对象,完成推荐考察工作并上报市委教育工委。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注意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一线倾斜。所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人选不能交叉。

3.评选表彰(20147月)

“七一”前夕,学院党委将进行表彰和宣传。

4.集中学习(20147月)

按照学院组织工作要点,“七一”前我院将开展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活动,各党总支、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集中开展“学先进、见行动”活动,通过事迹宣讲、座谈交流等方式,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向中央、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和学院评选表彰的先进典型学习,以更加昂扬的精神风貌、更加突出的工作业绩,迎接建党93周年。

四、组织领导

学院党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评选推荐活动顺利进行。各党总支、党支部要认真把握评选标准,注重工作实绩;要注意突出评选推荐活动的群众性,扩大教职工的参与度;要大力宣传表彰对象的先进事迹,深入开展向表彰对象学习活动,积极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联 系 人: 张  楠   刘 

联系电话:82089235  82089110

 

 

中共北京教育学院委员会组织宣传部      

20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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