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处级领导工作交接,加强党风廉政责任制建设,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有序进行,凡本次职务有变动的处级干部离任前须认真进行工作交接。
一、工作交接期间要严格按照学院《2014年处级领导干部聘任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二、要严肃工作交接纪律,禁止各种形式的迎来送往,公款吃喝,保证干部交接的风清气正。要严禁突击花钱、滥发钱物等行为。
三、按照学院相关规定做好国有资产、财务和文书档案等工作交接;国资处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办公用房、物资设备的交接及协调工作。
四、交接期间要确保部门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凡在交接前出现责任事故的追究原部门领导及相关人员的责任。交接期间要严肃、认真、扎实地开展各项工作,杜绝出现懈怠、推诿、扯皮现象。
五、按照学院工作的整体部署做好个人工作交接。原则上处级干部工作交接应当在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前完成。
北京教育学院组宣部
北京教育学院办公室
201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