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16日,体育与艺术学院在黄化门校区博士园召开颁奖大会,北京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刘枫耘同志,代表学院党委和行政,向李振奋老师颁发由中共北京市教工委、北京市教委、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工会共同授予的“北京市优秀教师”荣誉证书。教育学院人事处处长冯华、体育与艺术学院院长陈雁飞出席颁奖仪式,体育与艺术学院全体教职工向李振奋老师表示祝贺。
“北京市优秀教师”是经过教职工推荐、二级学院上报、学院审核、市教工委和市教委批准的。此次获奖,是李振奋老师从事美术教学工作二十五年,在美术教学一线兢兢业业、不懈努力、不断探索、不断创新、认真谱写绘画人生的最好诠释和总结,为北京教育学院赢得了荣誉,为教职工树立了榜样。
体育与艺术学院
201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