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3-12-03
各相关部门:
根据中共北京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北京市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安排>的通知》部署(节选原文见附件1),以及北京教育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提交边查边改及制度新建、修订情况统计表的通知》要求,学院决定对院党委、院行政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行清理和修订。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原则
弘扬改革精神,反对在制度建设中搞形式主义。确保建立的制度可执行、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务实管用、配套衔接,防止内容繁杂、空洞无物。强化问责制,严查违规行为,充分发挥制度的刚性约束作用,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工作任务
各相关部门分别牵头对各自拟稿的规章制度提出具体的建议,标明哪些需要废止,哪些需要修订完善,哪些需要新建。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以改革创新精神建制度、立规矩。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学校规章制度的修订与完善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是将学院建设成为“特色鲜明、品质卓越、国内示范引领,国际开放合作的校长教师研修高地和首都基础教育党建研究中心”的需要;是学院进一步强化管理措施,规范工作程序,促进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需要;是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具体体现。因此,各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
此次规章制度的修订完善工作量大,覆盖面广,各部门在修订完善的过程中一定要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对涉及到同一事项的规章制度,要加强沟通协商解决。对无法解决的事项要提出具体意见报分管院领导组织人员研究解决,不推诿扯皮,各负其责。
(三)严格审慎,注重规范
各有关部门在修订完善规章制度的工作中,对所有条款项目的修订完善都要慎重、稳妥,力争对各项规章制度提出的意见建议严谨、规范、可执行。
四、具体安排
1.各相关部门请在北京教育学院废、改、立的制度清理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2)上对各自部门拟稿的文件进行分类清理,如另有未在一览表中列出的文件,请补充并分类标明是否需要废止或修订。
2.12月10日前,各部门将登记表报学院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至zhzhzhanpai@163.com.(联系电话:82089545;联系人:浦洁)
附件:1.北京市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安排(节选)
2.北京教育学院废、改、立的制度清理登记表
学院办公室
2013年12月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北京市第一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环节工作安排(节选).doc
相关附件: 附件2-北京教育学院废、改、立制度清理登记表.xlsx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2024北京教育学院 版权所有 | BEIJING INSTITUTE OF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