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室、二级学院及中心:
按照学院财务年度决算的要求,请各部门及项目负责人认真组织各项经费的年度结算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到财务处办理各项经费的对帐、结算,并办理相关报销手续。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学院财务年度决算时间为2013年12月21日—2013年12月31日,停止对外报销。
2、支票发放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13日。返回发票报销请于2013年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
3、现金报销截止日期为2013年12月20日。2013年12月20日前的票据,请务必于2013年12月20日前报销,过期作废。2013年12月20日(含20日)—2013年12月31日发生的现金支出,转2014年1月17日前报销,过期作废。
4、直接支付(正常专项)项目请各部门于2013年12月6日前办理完成相关手续,务必在2013年12月13日前报销,其他专项经费(含继续教育项目)按以上2、3条规定执行。
5、各部门借支差旅费、备用金等请于2013年12月20日前到财务处办理归还手续。
财 务 处
201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