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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北京教育学院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供稿: 时间:2013-10-18

各部门:

  为加快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我市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育厅函〔201310号)要求,现将我院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

  全国教职工管理信息系统是当前教育管理信息化的主要任务之一,是国家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的重要建设内容,是支撑教育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管理教职工业务工作的核心系统。实现教职工基本信息入库,全面准确地掌握教职工动态数据,对于提高教师工作服务水平、支撑教师工作科学决策、切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抓紧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上报。

  二、认真落实

  1.明确职责分工。此项工作由人事处牵头,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全体教职工信息采集的组织,教职工个人如实填写本人相关数据。

2.严把时间节点。各部门于2013111前将本部门全体教职工信息提交人事处。

3.确保数据质量。全体教职工要按照《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指标解释及基础代码表》要求,如实填写《采集表》,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三、加强培训

20131022下午130在南楼203教室进行工作培训及部署。请各部门选派一位科级以上干部负责此项工作并参加培训。

四、人事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张竞电话:82089140  邮箱:rsc9140@126.com

 

 

                                                           北京教育学院人事处

                                                              2013年10月17日

 

  

 

附件:全国教职工基础信息采集工作《采集表、指标解释及基础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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