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3-04-25
各二级学院:
按照本学年的整体工作计划和安排,5月份我院将开始2013年学历教育招生的相关工作。现请各二级学院在认真做好生源市场调查和预测的基础上,确定本学院2013年招生专业,同时,完成招生专业介绍的更新工作。
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市教委已批准的专业进行申报,不允许未经备案擅自在专业名称后加括号及改变专业学习形式、学习年限;
2.依据往年招生录取情况,做好专业撤并及整合工作;
3.规范招生过程,实事求是地做好招生专业的宣传工作。宣传方案及内容要报教务处审批备案;
4.对计划招生专业做好专业介绍的修改、补充、完善或更新工作(专业介绍包括培养目标、主要课程);
5.请于
北京教育学院教务处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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