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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院史馆扩容建设相关资料的通知

供稿: 时间:2013-04-22

           2013年是北京教育学院建立60周年,为深入发掘学院的宝贵财富和历史积淀,更好的传承学院文化、弘扬学院精神,增强学院历史的厚重感,充分展示学院近五年来的发展成就,经《纪念北京教育学院成立60周年系列活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院史馆进行扩容建设,特面向校内外征集院史馆扩容建设相关资料,现将征集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一)全院教职员工

(二)离退休老同志及其家属

(三)在学院工作过的已调离的同志

(四)学院历届校友

二、征集内容及要求:

(一)电子图片:

1. 参考附件12008-2012资料征集一览表的内容进行提供;

2. 图片采JPGBMP格式,大小不小于1MB,要配以一定

的文字注释(含时间、地点、主要人物及其职称职务、事件名称);

3. 重大活动的标志性事件(如开班、结业等)由组宣部统一提供,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侧重提供记录活动过程性的有典型意义的图片。

4. 2013年的活动附件1中没有统计,请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视具体情况选取已发生的重大活动予以提供,时间截止到2013520日。

(二)实物:

1.参考附件12008-2012资料征集一览表的内容进行提供;

2.其他重要实物:

1)反映各时期学院发展标志性办学成果的实物、历史文献材料和有影响的人物、事件的文献图片等材料;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材料(包括老照片、实物、书籍、报刊等);

2)各时期学院主要负责人和知名教授的个人照片、聘任书、证书及获奖材料等的原件或影印件,论著、手稿及在校期间使用过的有纪念意义的实物;

3)反映学院各个时期的重要活动及教学、科研、队伍建设等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对学校和社会有利用或保存价值的各种不同载体形式的史实材料,如文件、证书、奖杯等;

4)我院教职工公开出版的专著、论文、文艺作品等;参加国内外重大活动(包括社会活动、学术活动、重要比赛或评比等)获得的荣誉证明(聘书、奖状、通知等)、实物和照片等;反映其学习、工作和生活的具有历史价值、时代特征或纪念意义的文章(回忆录、自传、轶事)、实物、照片等;

5)各时期上级领导来院参观、视察、访问或演讲时的照片、讲话稿、题词、赠言手迹、赠送的纪念品等;

6)国际交流合作的资料、实物等;

7)各个时期新闻媒体对学院重大事件、活动、人物报道的资料;

8)学院各时期制发的具有保存价值、有纪念意义的印刷品、实物,借书证、毕业文凭、历届学生录取通知书、毕业合影照片、师生间赠言题录等的实物;

9)学院各个时期建筑设施、仪器设备、教具等的实物;

10)重要出版物(含早期出版的刊物)等的实物或照片;

11)知名校友自传、事迹介绍或相关资料、实物、照片、音像、书刊等;

12)校友或院内教职工个人创作的作品,如:绘画、书法、篆刻、雕塑、曲谱等;

13)其他有史料价值和陈列价值的资料与实物(含2013年已发生的)。

(三)视频资料:

1.参考附件12008-2012资料征集一览表的内容进行提供。

2.其他重要视频:

1)学院发展各时期的背景视频资料;

2)学院发展各时期对当时社会产生过重要影响的事迹的视频资料;

3)上级领导参观、视察、访问等的视频资料;

4)各个时期新闻媒体对学院重大事件、活动、人物报道的视频资料;

5)学院历年的总结片、宣传片、各类专题片;

62008-2013各培训项目的宣传片、总结片等。

三、征集时间

从即日起至2013520

四、征集方式

(一)面向全院教职员工、离退休老同志及其家属

上述征集对象由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统一负责。

1.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设专人负责对本部门的资料、实物进行统一征集;

2.各部门、各二级学院对征集资料、实物一定要做好登记造册,统一移交院史馆扩容工作小组;院史馆扩容工作小组同样要做好登记造册,各环节均需履行签字手续;

3.对于被征集人同意院史馆代管的珍贵资料、实物,各部门、各二级学院需协助院史馆扩容工作小组与被征集人签订代管协议。院史馆对此类珍贵资料、实物将予以妥善保管;

4. 对于被征集人同意复制的珍贵资料、实物,院史馆扩容工作小组接受各部门、各二级学院统一移交后,尽快复印完毕并将原件统一返还各部门、二级学院;

5.对无偿捐赠者,由院史馆扩容工作小组统一制作捐赠证书以致谢忱,由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代为转交;

6.对年事较高的老同志,院史馆扩容工作小组可配合离退休工作处上门收集。

(二)面向在北京教育学院工作过的已调离的同志、历届校友

上述征集对象由院史馆扩容工作小组直接负责。

1.接受捐赠,对无偿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以致谢忱;

2.特别珍贵、本人无法捐赠的资料、实物,院史馆可代为保管(双方签定保管协议),或复制后返还原件;

3.院史馆扩容工作小组对所有征集来的资料、实物要做好登记造册。

五、权益维护

(一)凡接受捐赠、复制、交换的院史资料归学院所有,院史馆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和提供利用。公开展出,将注明资料来源及捐赠者姓名。

(二)凡无偿捐赠具有较高史料价值的,校史馆将颁发捐赠证书,捐赠者可优先、无偿利用所捐赠的院史资料。

(三)凡捐赠者享有著作权的院史资料,院史馆将依法予以保护。捐赠者有特殊要求的,院史馆将本着对国家、社会及个人有利的原则予以尊重。

(四)凡寄存院史馆的院史资料,所有权归寄存者所有,本馆将按寄存时达成的协议,在规定的范围内提供利用。

(五)不愿捐赠的可经院史馆复制后,将原件退还本人珍藏。

六、联系方式

(一)部门统一提供

联系人:王晨光  栾好问

联系电话:13811227437  82089545

地址:北京教育学院黄寺校区北楼122

(二)个人提供

联系人:王晨光  栾好问

联系电话:13811227437  82089545

地 址:北京教育学院北郊校区北楼122

电子邮箱:jyxy60nian@163.com

特别说明:提供电子文档的,文件名请以“单位+姓名+院史馆”方式命名。

(三)教职工著作、论文、文艺作品直接提供给图书馆

联系人:甘延清

联系电话:82089192

地址:北京教育学院北郊校区综合楼504

                北京教育学院

                院史馆扩容工作小组                            

2013419

 


相关附件: 附件1:资料征集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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