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3-03-28
各部门: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013年“清明节”放假时间为4月4-6日,共3天,
各校区要切实做好节前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及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祝全院教职工过一个文明、祥和、平安的清明节。
学院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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