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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成立北京教育学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团的通知

供稿: 时间:2012-12-17

 

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根据院党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通知》(京教院党发〔201216号)的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成立北京教育学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团(以下简称“宣讲团”)。

宣讲团成员主要由院级领导和社科系教师组成。宣讲团按照中央、市委和市委教育工委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要求,准确把握并紧密围绕十八大主题、党和国家过去五年和十年的辉煌成就、科学发展观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深刻内涵和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的基本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以及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新要求等七个方面的主要内容,联系学院实际,为教职工宣讲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推动学院事业科学发展提供智力支持,营造学院良好的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的舆论氛围。

宣讲团成员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和研究方向,结合党的十八大内容,已列出了专题报告内容(见附件)。各党总支、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结合各自工作特点,邀请宣讲团成员进行宣讲,要利用学院内部新闻网等媒体宣传报道活动过程中好的经验做法,并将组织情况报党委组宣部。

 

附件:北京教育学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名单及报告内容  

 
北京教育学院党委组织宣传部
2012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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