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2-09-12
各二级学院、各项目组:
根据《北京教育学院外聘教师管理办法》(京教院教发【2011】3号)中关于继续教育外聘教师的聘任程序,继续教育项目负责人根据培训目标和课程设置的需要,在实施方案中注明拟聘任的外聘教师,并填写《继续教育项目外聘教师计划表》(附件4-1)。该表在方案评审通过后,交二级学院教学办(综合办、继教办)或相关职能部门办公室汇总填写《二级学院(部门)继续教育外聘教师计划表》(附件4-2),经二级学院或相关职能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后报教务处备案。
现请2012年各项目学科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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