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2-09-12
各二级学院、各职能处室、各项目团队: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拟于10月中旬组织第四届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组织单位分配我院10个推荐名额。为落实和组织评选工作,现由教务处与科研处共同组织此次成果评选活动。学院拟于9月25日组织专家对申报成果进行院内评选,再推荐到市评委参加最终评选。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征集范围及评选要求
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是指反映基础教育前沿最新理念和创新精神,体现基础教育各学段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和推广性,对提高基础教育各学段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基础教育各学段育人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教学方法、教材和教育改革研究成果等。
1.参加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的成果原则上须经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完成时间不迟于2012年7月。成果的时间截点为2008年8月至2012年7月间。
2.已获得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的项目不再参加本届评审。
3. 申报评奖的个人或集体的主要完成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主持并直接参与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全过程,并做出主要贡献或取得实际效果;(2)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一般不超过5人。
4.其他要求,请详细阅读《 2012年北京市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奖励实施细则》(附件1)。
二、成果推荐与提交材料要求
1.请各二级学院、各职能处室高度重视本次评审活动,认真阅读文件,依据成果评选标准,组织好成果推荐工作。推荐成果应符合在理论上要有所创新,实践上取得显著成效,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所贡献的标准要求。对拟申报成果需按标准和要求,认真总结提炼,认真组织材料。
2. 以二级学院、职能处室为单位,每单位原则上推荐1-2项成果。
3.集体或个人成果的申报需填写推荐材料
(1)填写申请书、成果总结及相关支撑材料(见附件2)
(2)填写材料格式说明请详见附件3。
4.提交材料时间
请于9月24日(周一)将以上纸质版材料2份交至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kych_9135@126.com.
联系人:王欣 杨晨
联系电话: 82089135
教务处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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