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2-09-11
为落实教代会代表提案,经研究,学院为到远郊上课的老师们提供住宿方便。请有住宿需求的老师提前填好附件中的“公寓住宿报批表”,相关责任人签字后到教务处(黄寺校区北楼103室)盖章备案。在住宿当天下午2:00前,到公寓办公室办理住宿手续。
特此通知。
国资处、教务处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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