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2-09-10
各部门:
根据《关于印发〈北京教育学院薪酬分配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京教院人发[2011]2号)文件精神,经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发放2012年度行业奖励。预计
请各部门领导协助传达。
谢谢各部门对人事处工作的支持,祝大家教师节快乐,工作顺利!
人事处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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