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2012年全市资产清查工作基本结束,为进一步规范资产动态库的管理,防控风险,国有资产管理处制定了《北京教育学院资产动态库基础信息调整工作程序》(以下简称《工作程序》),自2012年6月4日起执行,凡涉及到调剂、报废的设备均按《工作程序》执行并填写《北京教育学院资产动态库基础信息调整申请表》,新购置设备由国有资产管理处依据财务凭单直接入账。请各部门分管资产管理工作的领导和资产管理员认真学习《工作程序》并严格执行。
一、报废设备需报送材料:部门请示和 《北京教育学院资产动态库基础信息调整申请表》。
二、调剂设备分为两类:
第一类,由部门交回学院的设备,由部门填写《北京教育学院资产动态库基础信息调整申请表》报国资处。
第二类,部门申请,由国资处库房调剂给部门的设备,由部门报送请示,待领导批准后由国资处填写《北京教育学院资产动态库基础信息调整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领用。
上述两类情况中的《北京教育学院资产动态库基础信息调整申请表》均留在国资处备案。
/Uploads/13/资产动态库基础信息调整工作程序20120604.doc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2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