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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供稿: 时间:2012-05-31

    

关于做好2012年“师德标兵”评选活动的通知

 

     京教院工发〔20123

各二级学院、分会: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师德教育,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进广大教师不断提升职业荣誉感,在教育教学中弘扬高尚的师德风范,塑造良好的教风学风。院工会将继续开展评选“师德标兵”的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师德标兵”评审工作小组。

组长: 卢 晖

成员: 冯 华  谢志东   滕利   王红樱  余 新

       二级学院院长(或总支书记)

办公室设在院工会。

二、评选范围及办法

评选对象为在岗一年以上的直接从事一线教学工作的教师。

评选的比例为全院教师总数的5%,共评出11名“师德标兵”(分配名额见附件一)。

7个二级学院为单位,组织教职工根据“师德标兵”条件和提名的比例要求进行推荐。评审工作小组根据各二级学院的意见,提出建议名单报党委讨论,确定“师德标兵”,同时按照上级相关要求参加北京市“师德标兵”的评选。

对评选出的“师德标兵”,学院将在2012年教师节进行表彰。鼓励全院教职工以评选出的“师德标兵”为榜样,进行学习。

三、评选条件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奉献精神。

2、严谨笃学、业务精湛,具有较强的示范性、榜样性。

3、关爱学生,尊重学生,做他们的良师益友,行为举止堪称师生的楷模。

4、谦虚谨慎,团结协作,勇挑重担,并取得显著的教学和科研成果。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 614日前 ,各二级学院将填写好的“师德标兵”推荐表(附件二)及每人1000字以上的事迹材料报评审工作小组办公室。

(二)适时召开评审工作小组会,审核材料,提出建议名单上报党委。

(三)建议名单经学院党委讨论后予以公示。

(四)评选出的“师德标兵”将推荐参加市教育工会系统的评选活动。

(五)做好对“师德标兵”事迹的整理和宣传工作。

 

附件一:2012年北京教育学院“师德标兵”评选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北京教育学院“师德标兵”推荐表

 

                              中国教育工会北京教育学院委员
 
                          2012 529

 /Uploads/6/本文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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