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2-05-15
各位教职工:
根据京社保发【2012】13号、【2012】21号文件的精神,我院于2012年4月份进行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核定工作,并按时向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报送了相关信息。经核实,我处制作的社会保险缴费月报(四险、医疗)与北京市西城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核定的社会保险缴费月报(四险、医疗)完全一致。
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人事处将按2012年度缴费基数从2012年6月份工资中多扣少补2012年4、5月份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个别职工)、失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并自2012年6月份起按2012年度缴费基数执行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个别职工)、失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基本医疗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为:职工缴费基数*2%+3元,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为:职工缴费基数*8%,失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为:职工缴费基数*0.2%。
2012年度教职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如下网址查询:http://www.bjld.gov.cn/csibiz/indinfo/login.jsp,请先行注册,再登陆查询。此网站还可查询教职工个人所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
感谢您对人事处工作的支持与配合!
如果您在查询中出现疑问,请您随时联系人事处。
联系人:汲莉 联系电话:82089140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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