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中文
供稿: 时间:2012-03-26
各部门:
根据北京市政府关于“清明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2012 年 4 月 2 日 ——4日放假休息,共3天。 3 月 31 日 (星期六)、 4 月 1 日 (星期日)上班。现将我院“清明节”放假期间的教学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3 月 31 日 (星期六)的课调至 4 月 2 日 (星期一)上, 4 月 1 日 (星期日)的课调至 4 月 3 日 (星期二)上。各合作办学单位的上课安排参照上述时间进行,请各二级学院提前通知合作办学单位、任课教师、班主任和学员,确保节日期间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教学安排若有变动,请提前到教务处备案。
各校区要切实做好节前安全排查及节日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各项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希望大家响应政府号召,文明祭扫,过一个平安绿色的清明节。
学院办公室
2012年3月22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