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2-03-09
各部门:
学院资产考核部门自查阶段已接近尾声,现发现问题如下:
一、除公共设施外,设备使用不能写房间号,一律落实到具体使用人和负责人;
二、设备使用人发生变化的一律要进行更换;(有些部门人员已退休或已调出,部门设备使用人未进行更换)
三、行政处室公用设备的使用人一律填写实际使用人,二级学院应按学科划分专业设备的使用人。
请有以上问题的部门抓紧时间,务必于2012年3月12日中午前完成本部门台账的核对工作,以便国资处为考核组提供较为准确的数据。
注:联系部门:国资处物资设备科
联系人:马秀玉
联系电话:82089131
国资处
2012年3月9日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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