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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 时间:2012-02-20
根据《北京教育学院教职工培训进修管理办法(试行)》京教院人发【2006】7号文件,学院为加强对进修培训工作的领导,现对符合参加学历进修培训的教职工(学费未报销)进行全面摸底统计,请各部门于 3月 5日 下班前将统计结果纸质版提交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rsc9140@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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