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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教育学院2012年度院级科研课题申报的通知

供稿: 时间:2012-02-20

 

各二级学院(图书馆)、各职能处室:

为贯彻《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北京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落实《北京教育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北京教育学院2009-2015年科研发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进一步增强学院核心竞争力,推动我院的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提高教职工的科研能力,提升“研训一体”的水平,根据学院党政工作要点的有关要求,现正式启动我院2012年度院级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院级课题选题要求和立项原则

1、选题和研究应围绕落实学院的发展定位,结合深入推进学院“五项攻坚任务”和解决校长教师培训事业、教育教学的重大问题进行。应对我院科学发展、学科建设、校长教师培训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和应用价值,能为学院各项工作的发展提供理论依据或实践指导,且经过科学论证。

2、科研课题的选题、立项与研究要与落实学院的《学科建设规划》《科研发展规划》的结合起来,鼓励结合重点学科建设和重点培训项目开展科研课题研究,鼓励以课题形式进行培训理论研究和课程建设。

3. 科研课题的选题、立项原则上应结合各二级学院和职能部门的工作重点,有利于提高教职工科研能力、提高教学、管理和服务质量,预期能取得明显的成果,并有实践应用和推广价值。

4. 申请立项课题应有充分论证,研究目标明确,计划切实可行,研究方法手段科学,课题负责人具备完成课题任务的基本条件。

二、申报资格及要求

1. 课题申报人(课题主持人)必须是我校正式职工,具备一定研究能力并能保证按时完成研究工作。凡近3年已承担学院立项课题,目前仍未结题的不能参加当年课题申报。

2. 凡已获得国家级或市级立项的各类课题,不能以相同或相似的题目与研究内容参加此次申报,不得重复立项。

3. 此次课题申报,鼓励教职工以研究团队形式申报集体项目,支持和鼓励课题组成员跨院系联合进行课题申报,课题组成员结构要合理,以促进跨学科合作与交流。

4.课题主持人申报课题限1项,课题组成员亦不得同时作为多个不同课题组的成员。

5、本次课题申报采取匿名评审,课题申报人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课题申请表和课题论证活页。

三、申报程序

1.课题承担人按照通知中“院级课题选题要求和立项原则”的内容要求,自行拟定题目,并填写《北京教育学院2012年度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2份、《课题论证活页》2份,该申请书可在学院校园网科研处网页下载。

2.各二级学院初步审阅并在二级部门填写“认定条件保障”,于 316前将相关资料统一报送科研处,同时将电子版本发送到科研处信箱。

3.科研处适时将教职工所申报课题提交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报学院审核批准后公布立项课题名单。

 

邮箱地址:kych_9135@126.com

联系人:王欣 刘文娜

联系电话:01082089135

 

科研处

                                 2012 年2 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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