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稿: 时间:2011-12-02
各有关部门:
现将2011年我院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上级核定指标:
今年市教委核定我院技术工人职业技能鉴定的指标仅为中级指标。
二、晋升中级工的基本条件:
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工)证书后,仍在本职业(工种)岗位工作满5年的,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工)。
申报人除符合基本条件外,2010年度考核结果须为合格以上等次。
三、具体要求: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请在附件中下载),于
联系人:张竞
联系电话:82089140
人事处
院本部:西城区德胜门外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 电话:8208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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