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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选北京市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的公示

供稿: 时间:2011-11-14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北京市将在全市范围内评选表彰老干部工作先进个人。按照评选条件,经征求部分老同志意见,并报学院党委会批准,现将推荐情况公示如下:

    一、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和国家老干部工作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老干部工作,坚持“深怀感情、主动服务”的理念,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尊老敬老的良好风尚,争当老同志的贴心人。

    3.精通老干部工作政策和业务,善于处理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踏实肯干,团结同志,任劳任怨,廉洁奉公,事迹突出,得到老干部和本单位干部群众的信任和赞扬。

    4.连续从事老干部工作5年以上。

    5.没有违法违纪情况发生。

    二、拟推荐人选:

    李奇颖

    三、简要事迹:

    李奇颖同志2003年年开始从事老干部工作。九年来,她将自己的全部热情和满腔的炽爱投入到工作中。她对党组织真诚,对老干部工作真爱,对老同志真情,深深地赢得了老同志们的爱戴和领导的信任。她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政治立场坚定;她认真执行党和国家老干部工作政策,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和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她工作踏实肯干,结合本单位实际创造性地开展离退休工作,取得了突出的业绩。她对己清廉、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树立了良好的组工干部形象。老同志把她当做自己的亲人,当做女儿。她是老同志的贴心人!

    四、公示时间:

     2011 1114 ---18

    五、联系电话:

     82089242    82089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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